问律师:我的前任不想让我对女儿的教育有发言权
亲爱的安琪拉,
我有点麻烦,希望你能帮助我。我和父母住在家庭农场里。
我有一个四岁的女儿,我最近和她的母亲,也就是我的前伴侣分手了。
我们在一起很多年了,但一直没有结婚。我的前夫和我的女儿从我女儿出生前就和我一起住在我家,直到最近我们的关系结束。
他们已经搬出去了,现在住在城里一所租来的房子里。
分手的过程很混乱,我的前任很生我的气,只在合适的时候让我偶尔见见我的女儿。
我每月付给她350欧元的维修费,但她说这还不够。我女儿明年就要上国立学校了,我很想参与她的学校选择,但是我的前任说这不是我能决定的。
有时候,我觉得我所做的就是发钱,没有任何发言权。我对我女儿有什么权利吗?
亲爱的读者,
听说你正在经历一场分手,我很难过。我知道这段时间对你来说很难熬。
儿童监护由1964年《婴儿监护法》第6条规定。监护意味着你有责任维护和妥善照顾孩子,你有权就孩子的宗教和世俗教育、健康要求和一般福利作出决定。
无论孩子的母亲是否已婚,她都自动拥有孩子的监护权。
直到最近,只有已婚父亲才会自动拥有对孩子的监护权,如果未婚父亲想要获得监护权,他需要与母亲签订监护协议,或者如果母亲拒绝签订这样的协议,他需要向区域法院提出申请。
然而,2015年的《儿童与家庭关系法》对监护权进行了一些修改,现在未婚父亲如果与孩子的母亲一起生活了一年,包括孩子出生后的三个月,就可以自动拥有孩子的监护权。因此,你自动成为了你女儿的监护人,因此,你有权利为她的教育做决定。
当孩子和他们的父母不再住在一起时,他们有机会见面是他们的合法权利。如果你的前伴侣不允许你定期探望你的女儿,你可以向区域法院申请一项命令,允许你探望你的孩子。
在向法院提出申请之前,最好先与你的前伴侣就访问权限达成协议。尝试调解可能是值得的,这将是你俩坐下来与一个独立的调解人,一起或单独,试图达成协议。
如果调解不起作用,有必要向法院提出申请,法院的主要考虑将是儿童的福利。一般来说,法院认为与父母双方都保持关系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。
你付给你的前伴侣赡养你的女儿是件好事。父母有供养受抚养子女的法律责任。如果离异父母不能就赡养费金额达成协议,可以向区域法院提出申请。
法院将要求双方披露他们的财务状况,然后决定应该支付多少赡养费。同样,这是可以通过调解达成一致的。
一般来说,最好与你的前伴侣就有关你女儿的问题达成协议。如上所述,中介可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。
当所有其他达成协议的尝试都没有成功时,诉诸法庭应该是最后的手段。在分手之后,你们的关系通常会很紧张,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,你们能够友好地共同抚养孩子,这对你女儿来说是最有利的。祝你未来一切顺利。
Angela O'Connor LLB律师专长于家庭法、持久授权书和关于精神能力和辅助决策的申请,是位于Midelton, Co Cork, 88 Main Street的Walsh & Partners Solicitors LLP的执业律师。
电子邮件:info@walshandpartners.ie
网站:www.walshandpartners.ie
虽然我们已尽一切努力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在本文中,律师安吉拉·奥康纳不接受任何回应无论如何产生的错误或遗漏,概不负责。读者应尽早就自己的具体情况寻求法律意见。
相关文章
发表评论